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务部已将全国范围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整合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务部门与申请企业共同线上线下联动办理。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外贸备案登记号的通知》(商办贸函〔2015〕77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个体工商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补充通知》(商办贸函〔2016〕809号)、《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个体工商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补充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16]871号)的要求,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的线上操作路径和线下需要的纸质材料相应调整,详见此次调整的《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附件: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170203).doc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图(170203).xls
铜陵市商务局
2017-2-4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