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商务局:
现将《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服函[2018]616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2018年8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