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受理:本市注册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办、筹建、开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与有关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争议或有意见分歧的问题;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务员违反或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故意刁难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在申办、筹建、开工以及生产经营中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
现予以公告。
2019年5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