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铜陵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铜安[2021]7号)文件精神,推进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制度。局班子成员各安排2个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联系点,各联系人和相关科室要主动与联系点建立对接机制,全面深入掌握联系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工作完成序时进度情况,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
二、开展督导检查。联系人要适时对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联系点落实专项整治“全覆盖”,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零容忍”整改意见,并及时收集整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要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适时向本单位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夯实整治举措。联系人要针对联系点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难点问题,发扬“开小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研讨,推广有关地区和标杆的优秀经验措施,提供针对性实用性解决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四、定期报送情况。联系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督促联系点强化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全面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相关联系科室每月5日前要将联系人上月督促检查情况及时报送运行科汇总。
附件:1.市商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系点
2.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领导联系点督查情况反馈表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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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领导联系点督查情况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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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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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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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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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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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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